一、所有临街单位、店铺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任务制,自觉落实进店经营方法,严禁在县城区随意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武断撤消县城区沿街店铺超店外经营行为及各种占道经营流动摊点。
二、沿街各餐饮店严禁随意倾倒餐厨垃圾,严格按照市政做事中央餐厨垃圾网络哀求,将餐厨垃圾统一倾倒在餐厨垃圾收容车内,严禁向县城区道路两侧雨水篦子、树池、公共垃圾桶内乱泼乱倒生活污水、垃圾;严禁随意点火垃圾,对不听劝阻随意乱泼乱倒、点火垃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城区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干系规定文明规范施工,施工车辆上路洗濯、密闭运输,不得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严禁夜间施工扰民;各商铺、摊点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利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扬;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该遵守公共场所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产生过大音量造成噪声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韶光内燃放烟花炮竹。限放区域内在许可燃放的韶光段(7:00至12:30、14:30至19:00)内燃放鞭炮,应自找容器燃放,但持续燃放韶光不得超过2分钟,并落实“边燃放、边清理”方法,防止燃放物污染市容环境。
四、沿街各修车、建材售卖、铝合金加工等店铺立即对各自门前乱堆乱放的废旧轮胎、修车设备、建材、铝合金门窗等自行清理,严禁擅自占用人行道乱堆乱放各种物品、停放维修车辆、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武断进行查处撤消。
五、临街各商铺门头牌匾要严格按照“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白天美化、晚上亮化”的标准进行设置,对破旧门头广告牌匾及时进行改换,对拒不改换或不按审批哀求设置有碍不雅观瞻的,将依法进行拆除。
自通知布告之日起,县综正当律局将会同干系部门全力整治县城区乱泼乱倒、乱堆乱占、噪音扰民、乱停乱放、擅自设置违规门头广告等违法行为,对不合营整治事情或诋毁、辱骂、暴力抗法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布告。
渭源县综正当律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