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范围
我县屯子危房改造的履行范围为全县所有涉农州里、大台山果树农场,不包括县政府已明确的移民扶贫村落、城中村落、城边村落、地皮增减挂钩村落。已纳入易地扶贫迁居操持的四类重点工具不得列为屯子危房改造工具。
二、干系标准
(一)补助工具
屯子危房改造补助工具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穷苦户、屯子低保户、分散养活特困职员和穷苦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工具。建档立卡穷苦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屯子分散养活特困职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穷苦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二)补助标准
屯子危房改造资金以庄家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2020建档立卡穷苦户C级危房改造,按照每户0.5万元给予补助,D级危房改造,按照每户3万元给予补助;2020年其他三类C级危房改造,按照每户0.5万元给予补助,D级危房改造,按照每户2.5万元给予补助。
(三)培植标准
屯子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培植哀求,改造后的农房要确保建筑面积适当、紧张部件合格、房屋构造安全和基本功能完好,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拆除重修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穷苦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C类危房可因时制宜开展维修加固,维修加固重点是肃清安全隐患、适度改进利用功能。禁止利用高档断桥铝门窗、釉瓦屋面等高档建筑材料,大面积装饰贴砖、纯挚“刷白墙”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行为。D级危房翻建后,原危房必须拆除,要严格杜绝建新未拆旧的情形涌现。
三、危房改造方法
(一)危房改造工具认定。根据各州里初步调查四类重点工具危房存量情形,县城建中央会同乡镇、村落委会对穷苦户危房进行认定,依据住建部《屯子住房安全性鉴定技能导则》和《绥中县危险房屋评定办法》对房屋危险性进行评定,评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和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填写《危房改造工具认定表》。各州里对《危房改造工具认定表》进行确认,经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核准身份信息,确定为屯子危房改造工具,报县住建局备案。
(二)培植办法。因时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屯子危房改造办法,努力提高补助资金利用效益。拟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采纳拆除重修或除险加固办法履行改造,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庄家自建为主,庄家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州里政府要发挥组织、折衷浸染,帮助庄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军队统建。对付分外困难群众,各州里要创新事情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培植、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办法,帮助其办理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充分调动庄家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办法降落改造本钱。鼓励利用当地建材,培植造价低、功能好的农房。积极体例村落落方案,统筹折衷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举动步伐培植,整体改进村落落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履行村落落整体迁并。优化审批程序,加强上门做事,最大限度地降落庄家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得向补助工具收取任何管理用度。
四、履行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庄家,要向村落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屯子危房改造申请表》,并供应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改造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2.房屋评定:县住建局会同乡镇、村落委会对危房情形进行评定,发放《危房改造工具认定表》,所在乡(镇)政府要对房屋拍照存档。
3.村落委评议:村落委会召开村落民代表会议,对危房改造工具进行评议(保存并存档会议现场照片),将评议结果公示7天,广泛听取见地。经评议确定本年度改造工具,填写《屯子危房改造庄家审核表》,加盖村落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所属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4.州里审查:各乡(镇)政府对村落民委员会上报的审核表和有关材料应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听取群众见地。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卖力人在《屯子危房改造庄家审核表》上具名。
5.县审批:各乡(镇)审核合格后,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发放《绥中县公民政府危房改造审批表》。
6.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屯子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内容要包括改造办法、补助标准、改造哀求、落成韶光等),由本乡(镇)政府备案。
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县住建局卖力辅导各州里政府进行屯子危房改造质量管理,严格实行《辽宁省屯子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能导则(试行)》(辽住建〔2019〕144号)文件规定。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哀求,符合农人生产生活习气,表示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看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屯子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屯子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军队承担。承揽屯子危房改造项目的屯子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卖力,并按条约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包管修和返修任务。州里培植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辅导和审查,在屯子危房改造的地基根本、抗震方法和关键主体构造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能辅导和检讨,创造不符合基本培植哀求确当即奉告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培植和做好记录。
六、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
县城建中央、乡(镇)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屯子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能导则(试行)》作为标准,知足基本质量哀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根本牢固,构造稳定,强度知足哀求;抗震布局方法完好、符合规定;围护构造和非构造构件与主体构造连接稳定;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县住建局卖力组织屯子危房改造竣工验收事情,会同乡(镇)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验收报告,乡(镇)卖力改造后房屋培植标准验收,填写屯子危房改造最低培植哀求验收表,并将验收材料及时归档。
七、资金张罗与管理
(一)资金张罗
屯子危房改造资金以庄家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人自筹等多渠道张罗屯子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实行《中心财政屯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有关规定,支付给穷苦户的补助资金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通过“一卡通”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八、接管广泛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屯子群众对屯子危房改造事情的监督投诉、咨询建议等,更加积极的改进我县屯子危房改造各项事情,绥中县公开全县屯子危房改造监督投诉或咨询建议电话:0429—6130500,通信地址: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东段4号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
来源: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