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赞许才能装,不同意就不能装,否则在法律上构成了侵权。
方便自己的同时,要有边界感和法律意识。
两住户入户门前的公共走廊是公用走道,虽然是全体业主共有,但这个公用走道与住宅直接相连,可以一览无遗住户的生活习气,包括但不限于住户日常进出什么人,出行规律等活动信息。
住户的生活习气与人身财产安全等直接关联,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保护范畴。
具有监控性子的电子设备,可以清晰显示两户人家入户门前的公共走廊区域,陵犯了对门住户的隐私权。
2021年,北京海淀法院就审理了邓师长西席和李师长西席的同类侵权轇轕。
李师长西席家白天无人在家,出于安全考虑,在入户门上安装了一个电子猫眼,猫眼具有录音、拍照、录像、云上传功能,紧张利用门铃功能和报警功能,进行远程查看和说话。
猫眼正对着邓师长西席的大门,邓师长西席认为受到监控,家人的精神和正常生活被严重影响,李师长西席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于是,邓师长西席将李师长西席告上法庭,哀求拆除电子猫眼,并赔偿精神丢失费5000元。
法院认为,李师长西席安装的电子猫眼陵犯了邓师长西席隐私权,应予以拆除。而邓师长西席主见的精神丢失,没有供应证据充分解释,以是不支持。
(我是法律执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