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6时许,该所接到辖区于家营村落于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案创造场。经初步勘验,于某家中西屋有明显翻动痕迹,且现场凌乱无章。经于某清点,创造被盗现金940元,三星手机一部等物品。
根据于某供应的讯息,民警兵分三路。一起在现场进行仔细勘验,并对付某进行开导;一起根据于某的陈述以及供应的情形进行村落内拜访;一起根据于某的回顾,对村落内重点职员进行调查。
经事情,民警迅速锁定村落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进行抓捕,成功将作案后潜逃回家正在睡觉的李某一举抓获,并当场提取李某入室盗窃所得赃款940元,三星手机一部以及受害人的居民身份证等物品。
经扣问得知,李某无正当职业,平日里吊儿郎当,曾因盗窃被治安拘留15天。16日晚10时许,李某在溜达时看到于某家大门未关,便溜进院内从未关闭的窗户内跳进西屋进行盗窃。居住在东屋的于某夫妇毫无察觉,直到17日早6时许才创造家中被盗,于某遂报警乞助。
目前,滦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民警提醒,夏季是盗窃案多发期,广大村落民应提高戒备意识,夜间把稳关好门窗,避免财产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