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为政 僵持不下
2020年7月1日—2020年11月1日,闫某、毛某与原滑县某广告装饰店签订条约,由滑县某装饰店对闫某、毛某居住的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落成后,经滑县某装饰店多次催要,闫某、毛某一贯拖欠装修款11000元拒不支付,为掩护其合法权柄,滑县某广告装饰店向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受理后,赵庭长第一韶光查阅卷宗材料,详细理解了详细案情,并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但由于当事人双方各自为政,无法调度。于是关照双方当事人于10月31日到庭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二被告称其之以是未支付装修款是由于装修落成验收时创造厨房推拉门、阳台储物柜门各少一扇,二被告第一韶光联系了原告进行安装,原告赞许但迟迟未安装。且装修落成两个月后又创造室内墙体大面积墙皮脱落、室内门套起皮脱落、密封胶开裂等质量问题,奉告原告后,原告谢绝上门维修。因此,双方才一贯僵持不下。
爱慕调度 当庭履行
经审理查明案情,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由于案件标的较小,为节约当事人诉累,赵庭长再次讯问当事人双方的调度意向,试图探求案件打破口。首先从法律层面摆事实、析法理、找打破,又从情理层面让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后再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经由反复协商,终极原被告达成合意:案件当庭调度,被告当庭将装修款9000元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调度贯穿全过程,即时履行止纷争。滑县法院始终坚持将调度理念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切实践行能动法律事情理念,敦促即时履行,既是同步实现案结事了和案款实行的双重法治效果,又是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举措。诉讼案件即时履行,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诉讼资源,避免了案件进入实行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