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公安局洛城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安排出警职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从现场勘查和拜访周边群众理解到的情形,办案民警认为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在11月6日晚上履行的盗窃,是2人以上盗窃,该当住在案创造场附近。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剖析研判,很快就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11月15日8时40分许,办案民警在洛城街道某村落内将丁某军、丁某泳抓获,并在其家中当场查获盗窃的纸箱、沙发、空调、铁皮橱子等物品。
经扣问,丁某军、丁某泳二人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
丁某军、丁某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招供不讳,现已依法对二人采纳刑事逼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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