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罗某安平时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其心仪一款手机却又囊中羞涩,无奈之下向老婆伸手要钱,在遭到谢绝后心生歪念,于2020年5月22日到位于本市石鼓区角山乡杨岭村落其同胞兄弟罗某林开办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从该加工厂仓库盗窃20余公斤铝合金材料。

罗某安在其弟弟创造并哀求其罢手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在一周内先后两次对该仓库履行“扫荡”,又盗得铝合金材料301公斤。
作案后,罗某安将偷窃的铝合金材料进行销赃,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手机一台。
经鉴定,被告人罗某安所盗铝合金材料共计代价公民币8025元。

石鼓铝合金门窗店_没钱买手机咋办石鼓一须眉偷弟弟财物卖钱买手机被判刑 滑动门

2020年6月3日,被害人罗某林出具书面见地,不包涵其哥哥罗某安,要求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罗某安多次盗窃其铝合金材料的行为予以打击。

审查官提示: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支属的财物,得到包涵的,一样平常可不认为是犯罪;但被告人家属哀求其深究刑事任务的,不应当酌情从宽。
被告人罗某安不及时觉醒、峭壁勒马,而是变本加厉连续将黑手伸向其同胞兄弟,终极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