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是一座建在市场上的城市
市场和城市共同书写传奇
此外义乌历史文化秘闻也非常深厚
这次入选第七批省保单位的到底是哪6处古建筑?
01
萃和堂
原名花厅,建于明中叶,相传由陈氏璠八十九公(1464~1526)所建。
建筑坐东朝西,三进三开间,平面地基呈圆宝形,门厅和后厅居中,大厅地坪低一阶,后进堂楼用照墙隔开,居中开石库门出入,独具特色,占地面积487平方米。
建筑的特色是建筑大厅采取精美的彩画装饰,梁、枋、斗栱等处绘解绿装烟琢墨旋子彩画。按历代规制,民居中禁饰彩画。但从义乌民居调查情形看,明中叶后,民居饰彩画的征象并不罕见,但完全保存至今的,可谓独一无二,因此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代价。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2
承吉堂
建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建筑南向,前临溪流,由门厅、大厅、堂楼和旁边厢房组成三路六院,占地面积1583平方米。
门面采取商字门,青石门匾道出了选址落位的山水格局。东阳木雕和瓦脊独具特色,透空牛腿,落地隔扇;团龙天花,砖雕漏窗;花脊马头,草龙吻脊,脊中坐石狮子辟邪,颇有韵味。该建筑规模较大,保存完全,且雕刻精美,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3
凰升塘民居群
由陈喜元父子建于清嘉庆元年(1796),由三进三开间旁边厢房各12间组成。花厅清于清晚期,为十八间四合宅院。
全体建筑群坐北朝南,东西向延伸,由多条轴线组成。下厅前设一堵照壁,是陈氏祖屋,建于清乾隆中后期,分三进三开间旁边重厢。一木厅俗称上厅,由陈喜元父子建于清嘉庆元
黄山八面厅(1796),由三进三开间旁边厢房各12间组成。花厅清于清晚期,为十八间四合宅院。全体建筑群韶光跨度约百年,规模伟大。建筑融木雕、砖雕、石雕和壁画等工艺于一体,镂空槅扇,砖石雕漏窗,牛腿挑檐,花脊马头,螭龙吻脊,具有清中期婺州厅堂民居的范例特点。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4
陶店民居群
位于廿三里街道陶店村落,建于清道光至清末期间。由何氏宗祠、慎修堂、继善堂、敦善堂、十三间等厅堂宅院组成。
陶店何氏为理学传人何北山的后裔,自明代因庐墓定居于此,始名桃汀。何氏秉承耕读传家祖训,教书为业。建筑以宗祠为核心,后枕山坡,前襟溪水,子孙分户居住。慎修堂由翰林院编修李品芳题匾。全体民居群规模伟大,保存完全,建筑年代明确,工艺精美,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代价。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5
延陵祠
别名吴幼子行祠,位于稠江街道殿口商村落,始建于宋。清乾隆乙酉年(1765),龙回村落裔孙出资按公侯规制重修。嘉庆三年(1798)重修。
延陵祠坐东北朝西南,前为明堂,分三进七开间九架,厢房10间,占地约1300平方米。造宣祠位于延陵祠东北侧分前后两进三开间,旁边廊庑围合成一座四合式院落,建筑占地面积约450 平方米。建筑基本上仍保留清中期风格,维修前台门为八字台门,现在台门是2004年修缮时据宗谱祠图规复的,为三间两层三楼歇山顶楼阁式牌楼,飞檐翘角。台门前设拒马栅,两则立3对旗竿石。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6
仪性堂
别号后仓堂,位于佛堂镇倍磊四村落,由陈德懋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
建筑坐北朝南,分进后三进三开间旁边两厢两弄,为一座回廊式二进四合院,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现东侧仍存重厢院一座。
该建筑采取砖雕牌楼式门面,用五间柱式三层五楼三台门,居中高大的牌楼与两厢山面的五花马头相陪衬,显得气势恢宏。建筑牌楼门做工风雅,砖雕竹苞松茂,是义乌目前保存最完全雕刻最精美的清代牌楼门。2017年1月,被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截至目前,义乌已有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17处。
两处国家级文保单位
古月桥
位于赤岸镇雅治街村落西约百米,地处野墅街(市)通往东阳的古道上,横跨龙溪。该桥建于南宋嘉定六年(1213),原名野墅桥、大桥。
古月桥全长31.20米,桥面宽4.5米,采取单拱纵联分节并列砌置法建造,为迄今我国创造最早的肋骨拱券构造折五边形石拱桥。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黄山八面厅
位于上溪镇黄山五村落,原名振声堂,始建于清嘉庆元年(1796),历17年华堂落成,是东阳木雕发展至顶峰期间的代表作。
建筑占地2900平方米,原有八个厅堂,故俗称八面厅。建筑坐西南朝东北,枕山面水,三面砂环,符合传统风水上吉格局。2001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其余的11处省级文保单位
01
螃蟹形山古墓群
位于义乌市城南约25公里的赤岸镇乔亭村落西约百米的下西山,是义乌明代乔亭冯氏家族墓葬群。
墓群占地约为2000平方米,共有墓葬16座,分东墓区与西南墓区。位于山南麓花坟头的将军墓,是明代戚家军抗倭将领冯仲言及其父兄墓,诰赠“武德将军”,为研究义乌兵抗倭的历史供应了宝贵的资料。1997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2
冯雪峰故居
位于义乌市赤岸镇神坛村落,建于清宣统元年(1909),由冯雪峰的祖父冯薪水建造。
建筑坐北朝南,前厅后堂,排五二插对合,中间为天井,为一幢前廊式四合院砖木构楼房。个中正房两边梢间为楼梯弄,西厢房西侧附建厨房和农具贮藏室各1间,总占地面积2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1997年,冯雪峰故居被公布为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3
朱丹溪墓
位于义乌市赤岸镇东朱山墎头庵,始建于元至正十八年(1358),墓地安置在一座山坡山,坐西朝东。
墓地由其朱丹溪本人生前择定,葬于现址,与其妻戚氏合葬,二子衍、玉葬于旁边。宋濂应丹溪幼子朱玉汝之请,作丹溪师长西席墓表(即墓志铭)。1989年12月12日,浙江省公民政府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4
双林铁塔
位于义乌市佛堂双林寺西侧双林古寺旁,据有关资料记载,该塔约铸造于五代吴越国统治期间的广顺二年(952)。
双林铁塔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塔,为八面五层仿木构楼阁式铁塔。通体采取生铁分铸法铸造,用雌雄缝拼合法拼接而成。现存塔身两层,腰檐4层,塔顶1层(个中1层腰檐与塔顶合为一层),塔座1座,钩栏1座,残高2.15米,全为铁铸。塔体每层平面和侧面均采取浅浮雕和线刻等工艺,铸有弦纹以及人物、楼阁、动物、花卉和山峰、海浪等精美纹饰。1997年8月,该塔被公布为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5
陈望道故居
位于义乌市城西街道分水塘村落,建于清宣统元年(1909),为前廊式天井院砖木构建筑。
建筑坐北朝南,前园后宅布局。主体建筑为9间头,正房5间,居中3间楼下厅,前设弄堂,旁边厢房各2间,西厢房山面披屋1间,作柴房。南面照墙居中辟石库台门,大门上方悬挂汪道涵题写的“陈望道故居”匾额。大门外建一道小影壁,遮挡表面的视线。东西两端龙虎门相向,原出西边弄堂门为一个小池塘,现已填平。201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6
吴晗故居
位于义乌市上溪镇苦竹塘村落,为已故著名历史学家吴晗的家宅,由吴晗父亲吴瑸珏于民国13年(1924)建成。
故居坐北朝南,整体建筑前园后宅布局,建筑排五一插,围合成7间头三合院楼房。照墙上辟石库台门,东西廊龙虎门相向,门前设3级台阶。
2005年,吴晗故居被公布为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7
大安寺塔
建于北宋大不雅观四年(1110),由延陵吴氏吴圭兴造。原位于绣湖柳洲大安教寺佛殿后经堂前东侧的塔院内,属于六面五级砖木构楼阁式塔。
大安寺塔属于六面五级砖木构楼阁式塔。宋代是我国砖塔技能发展的高峰期,塔壁变薄,塔身采取砖木料结合的悬臂梁,通过砖叠涩向外出挑,构成塔的外廊,即平座,平座周边设置栏杆,可登临览眺。据史料稽核,腰檐与平座栏杆、塔刹等民国时已毁。现仅存塔身五层,残高23.45米。2011年,大安寺塔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8
朱店朱宅
位于义乌市赤岸镇朱店村落中部,建于清光绪年间。
建筑坐北朝南,分一间“大夫第”门房和两个四合院各十八间,总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前四合院为弟弟朱怀新故居,堂名“葆真堂”;后四合院为朱一新故居,堂名“约经堂”。该建筑是义乌现存较好的清晚期士大夫宅第。2011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09
雅端容安堂
位于赤岸镇雅端村落,由陈其文始建于清乾隆廿四年(1759),兄弟2人,紧张靠贩卖六陈和经营豆腐坊发迹。先建成正厅、堂楼,后由其孙陈雅川续建提高门厅,于清嘉庆五年(1800)建成。
建筑坐西朝东,规模伟大,由容安堂和旁边重厢院组成,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建材取精用弘,工艺讲求,花窗格扇,牛腿挑廊,木雕精美,从厅堂梁架装饰到外檐装修无不表示“乾隆工”绮丽精美的时期特色,是该期间婺州民居的典范之作。201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佛堂吴宅
坐落于义乌市佛堂镇大文头,由民国期间当地富商“同顺丰”老板吴茂棋所建,是义乌现存最早的一幢砖木构造三层半高的楼房。
整幢建筑前园后宅,前厅后堂布局,分前后两进3开间,旁边厢房各6间及东西南北四条“井”字形弄堂,围成一个四合院。另东西厢房南面扩出下房各两间2层楼一弄堂,建筑总占地面积约763因建于沦陷期间,三层楼上建有了望的阁楼,安装有警报器。从建筑风格到装修工艺,都具有范例的民国期间商贾豪宅追求绮丽繁复的艺术风格。2011年,被省公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
塘下方大宗祠
位于后宅街道塘下村落,始建于明嘉靖年间,由明孝子方稠捐基倡建。后毁,万历三十二年(1604)重修,1861年太平天国运动中遭兵燹。现存建筑为清同治至光绪年间(1867-1896)重修。
该建筑在明万历基址上重修,飨堂、门栏的台基,方池的栏杆等均为明代遗物,建筑平面基本上仍保存明代晚期的风格。从全体规制上看,飨堂、寝堂各为7间,门栏9间。据宗谱记载,方氏七世祖荣一府君为郡马,尚南宋济阳王郡主赵氏,宗祠乃按王爷郡马府邸的等级营建。201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