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蓝田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消防队、教诲局、信访局、省公证处等十多部门,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县新闻媒体的监督下,逼迫实行了一起打消妨害、财产危害赔偿轇轕案,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柄,掩护了法律肃静。
申请人李某于2015年3月4日经由拍卖购得位于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家属院内四层联体楼房一套,准备入住时才创造被实行人纪某早已撕毁封条,私自改换门锁并一贯住在该楼内,且拒不腾房。后李某诉至蓝田法院,经审理,蓝田法院于2015年12月27日作出讯断,哀求纪某定期搬离并赔偿李某相应丢失。纪某不服讯断依次向西安市中院和陕西高院提起上诉和再审申请,均被驳回。
后李某依法向蓝田法院申请实行,蓝田法院于2016年7月6日向被实行人纪某发出实行关照书,责令纪某于5日内从申请人李某所有的联体楼内搬离,但被实行人纪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实行法官多次找其做思想事情,纪某感情非常激动,并声称如果法院要逼迫实行将其物品搬离,她就要炸掉屋子,自己及家属就去世在屋里。而申请人谢绝实行和解,多次到法院交涉实行干系事宜。经实行局综合研判,此案已无达成实行和解的可能。对此,蓝田法院党组布告、院长张鹏高度重视,多次向县委申报请示案件情形,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订该案实行方案。经由反复研判,蓝田法院终极决定在2018年5月15日对该案履行逼迫实行。
为保障这次实行活动公开、公道,顺利完成,蓝田法院约请市、县电视台进行全程录像,约请省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约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审查院以及本院监察职员现场监督实行,县公安局、消防队、信访局等多部门均派员到现场帮忙实行。
按照提前制订的实行履行方案,15日上午,所有实行干警佩戴司法装备,统一前往实行现场。在逼迫实行之前,实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实行人纪某,但纪某手机一贯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上午9时整,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民下发实行开始指令后,专业职员逼迫开启门锁,由公安处爆组打消安全隐患后,两名实行法官分别带领小组成员进入现场逐一清点核实物品,并登记造册,装箱封存,安排搬家公司职员将所有物品有序搬离现场,安全运往指定存放地点。实行期间,实行履行组、安全保卫组、教诲开导组、应急后勤组、实行监督组各负其责,井井有条的进行。截止下午18时,经由10个小时连续事情,终于将被实行人纪某屋内所有物品搬离完毕,将联体房交付申请人李某。
这次实行活动依法掩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柄,树立了法律威信,在基本办理实行难的战斗中,蓝田法院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作者:许小平 运营总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