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系统编制

一、私营商业

肥东金刚沙折叠门_肥东县志商业1 折叠门

民国26年(1937年)以前,肥东87个大小集镇都为私营商业,分别经营粮食、油脂、百货、棉布、土纱、土布、文化用品、京广杂货、食品、国药、屠宰、山货、陶瓷、饮食、旅栈、理发、浴池、洗染、竹木、酱园等23种行业。
较大的商户,梁园有新新茶庄、袁聚兴布店、毛万和国药、鲁盛昌黄烟店、邵恒龙染坊。
店埠有公盛大杂货、朱克斌旅栈。
撮镇有孙业祥、夏中庆竹木行。
拥有资金最少的三五千元(法币),最多的有数万元。
一样平常都雇有工人、学徒、管帐。
而石塘10多家布行纱行,多代客收购土布土纱,收取佣金3%。
店埠镇“公盛大”,由王绍举一家独资经营,既有南北杂货,又有前店后坊,雇有管帐、学徒、工人,规模较大,拥资数万元。
该店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辅,小型零售以薄利多销为原则,凡大批杂货、糕点,都以批发办法卖出,价格优惠,附近集镇的商店和摊贩均有帐客(紧张业务员)联系,一年三节收款,凭折往来,年终结算。
店埠、排头、长临河等地又善营木材,常常通过长江、巢湖水路运来木材投入市场。
民国10年至20年,为壮盛期间,仅长临河吴朴山、撮镇夏中庆分别就有木材500个立方米。
排头王、童二姓100多家,户户经营木材,家家加工棺材出售。
排头王斌臣、王世楼、王海洲、王其朋等10大家组成一个“金斗帮”,自营代销并举,代发卖佣金为10%。
另安庆“宿松帮”,便由20多个木商大户组成,拥有木材十几万个立方米,一时垄断排头木材市场,近销县邑北乡,远销定远、凤阳一带。
往来客商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除此,饮食业中的梁园火烤“酥小鳖”(酥烧饼)、油炸“狮子头”、“烤仔猪”,还有石塘桥的卤驴肉巴、羊肉面,长临河的玉带糕、酱萝卜干,周遭百里有名。

抗日战役开始,淮南铁路沿线,大片地皮沦陷。
沦陷后的商业多系“合伙”,时合时散,股东们直接参加经营。
市场上米、麦、棉花、皮革、钢材、桐油、药材乃至古董文物、精细家具、金银、细软大量被日军包罗抢夺,仅本县撮镇火车站日输出粮食5个车皮约25万公斤,油料一个车皮约5万公斤。
而公民所需的油盐、成药、日用百货,则由日军严格掌握,不准自由交易。
1938年,日本侵略军进占合肥,排头木材被抢劫一空。
1941年和1943年,日军两次扫荡梁园,民房烧毁,商店化成废墟。
而石塘、栏杆、广兴等集镇,尚在国民党皖东第五行政专员公署统领范围,其商业仍能保持旧貌,比较繁荣。
大多数零售商户分散在屯子小集镇,有2707户兼有地皮,他们亦农亦商,逢集做生意,农忙务农。
其夫妻店便是小本经营,薄利多销。
货郎担走乡串户,发卖日用百货,深受欢迎。

抗降服利后,避难还乡的贩子,规复旧业,竭力苦争,惨淡经营,但由于国民政府苛捐杂税太多,物价一日数涨,故朝不虑夕,多数商店亏本4/5,有的乃至破产关闭。
至解放前夕,私营商业只有1692户,从业3549人,资金1407万元(折合公民币)。

新中国建立初,国营、供销、互助商业兴起,私营商业保留,一时货源充足,买卖方便,市场繁荣。
1956年往后,通过对私改造,私营商业以各种形式组织起来,仍能知足社会须要。
1958年,屯子集镇上的互助商店(组)职员均过渡到基层供销社,县城互助商店(组)改为代购、代销、代营店(简称“三代”),单独核算,自大盈亏,开始紧缩。
1959年,全县私营商业,基本无存,给公民生活、生产带来极大不便。
1961年,屯子集市贸易规复,自发个体商不断涌现,零散发卖日用杂品,市场逐渐生动。
栏杆集和梁园等镇一时涌现三步一摊、五步一店、家家成行、户户皆商的繁荣局势。
但到1964年往后,以“整顿”栏杆集自由市场为开道,先后对全县各个大小集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凡农人出售多余的农副产品和是非途贩运物资,都被当作“投契倒把”或“成本主义方向”予以打击。
“整顿”后,除城镇户口和私改时属于商业职员保留外,别的商贩一律撤消,其时,市场物资紧缺,商品供应不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往后,对过去发证的个体商贩,经由工商部门批准,许可经营做事性行业。
1979年,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家属、城镇居民纷纭申请开业,屯子的较大自然村落和交通路口也设有商品零售网点,个体商业迅速发展。
1985年,个体商业有7659个,从业12264人,年发卖总额达251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0.5%。

二、供销互助商业

原合肥县互助奇迹之实行,肇端于民国23年(1934年)。
县政府设立互助辅导办事处。
那时,互助社之实行,以州里为中央,尽先完成州里互助社的组建。
对付保互助社设置略加限定,故进度较缓。
抗战初期,合肥东北梁园、石塘桥等较大集镇均设有供给互助社,亦称消费互助社。
集股合伙,利润分红。
合作业务初系一种救援性子,后为适应战时经济培植之须要,特殊侧重生产供销奇迹。
嗣而,设置互助产品推销所,办理互助产品之推销。
同时,兼营生产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互助社分:利用互助社(亦称生产互助社)、信用互助社、运输互助社、供给互助社。
这四种互助奇迹有最扼要的两句话: “人人为我,我为大家”。
到了我为大家的时候,社会上的大家也就都能为我。
赞颂那“便是共同生活的规范”。
实在,那时屯子经济崩溃。
一方面由于成本主义商品的倾销,另一方面由于强盗、溃兵的扰乱,屯子秩序不安宁,屯子互助奇迹随之破产。
抗战后,停滞活动。

1950年6月,成立肥东县互助总社。
政府拨给5.5万公斤大米和1万公斤食盐作铺底,在县城所在地店埠镇设铺经营。
往后,商品扩大到棉布、石油、火柴、肥皂、烟酒、当地货等。
土改时,组织发动农人集体入股。
同时,以集镇为主,全县建起店埠、大兴,永安、梁园、石塘、高亮、富旺、西山驿、古城、长临河、造甲、双墩、柘塘等13个基层社和28个分销站,6个送货点。

1951年年底,利润积累和接管股金共有33.2万元。
当时,互助社对入股社员供应商品,给以9折至9.5折的价格优惠。
互助社一成立,即为农人推销农副产品,将马集、西山驿一带农人生产的土纱、土布(条格)收进来卖出去。
帮助分散的屯子手工业推销当地产品。
为增援农业,向农人贷放肥料、种子,春放秋收。
开展棉花相信存实事情。
从此,互助社投入市场购销,盘踞屯子商业阵地。
并在梁园、石塘等地,先后组织3次规模较大的物资互换会。
互助社在互换会上组织大购大销,把工业品卖给农人,把农副产品收购进来销往城市。
3次互换会,互助社成交的贸易额达23万多元,占互换会成交总额75.8%。

1952年,互助社进行民主整社,对外清股,对内清资。
年底,全县已有入股社员87672人,股金119216元。
基层社由13个增加到15个。
1954年10月,“肥东县互助总社”更名为“肥东县供销互助社”。
是年,粮食已经实施统购统销,撤消了全县大小集镇上的112家私营粮店(行)。
供销社在边远地区分设68个购销点,承担了粮食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加工,简称“五代”。
1953年至1955年,共收购粮食12509.4万斤,油料2693.2万斤。

1956年,动员互助商店(组)网点下伸,委托小商小贩代购代销。
至此,全县建起16个基层供销社,38个分销站,113个供销部,153个零售点,并设6个批发部,17个农产品采购站。
商业网点,遍布屯子,购销业务,逐渐扩大。
年底,购进总额270万元,比1951年增长9.4倍,发卖总额1817万元,比1951年增长178.1倍。
1958年,国合合并,供销社转为全民所有制商业。

1961年,国合分设,规复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商业,各基层供销社(部)合并为15个核算点,34个分销站,连续开展扩股增股。
同年,全县入股社员达102122人,股金150681元,年终按股息0.21元分红,共分给社员红利32500元,并优惠供应紧张商品。
“文化大革命”中期,再次砍掉集体商业,供销互助社并入国营商业。
粉碎“四人帮后,规复供销社的名称,但商品、资金、劳动人为仍纳入国家操持,职工报酬仍与国营商业相同,利润上交国家,亏损由财政补贴。

1983年,供销社系统实施选举成立新的理事会、监事会,调度基层社的网点,规复它的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巧性,体改后,全县设置8个中央社办事处、57个基层社、14个农副产品收购站、373个废旧物资和畜产品收购门市部、376个屯子代购代销店。
县社下属生资、当地货、棉麻、贸易、物资回收等5个公司并兼管梁园、店埠、撮镇3个轧花厂。
自从实行承包任务制,经营品种由1978年以前几百种增加到3000多种。

1985年,供销社购进总额3324.8万元,比1975年增长397.18%;发卖总额7939.3万元,比1975年增长181.85%,上交税利193.16万元,比1975年增长167.52%。

1950年6月,成立肥东县互助总社。
政府拨给5.5万公斤大米和1万公斤食盐作铺底,在县城所在地店埠镇设铺经营。
往后,商品扩大到棉布、石油、火柴、肥皂、烟酒、当地货等。
土改时,组织发动农人集体入股。
同时,以集镇为主,全县建起店埠、大兴,永安、梁园、石塘、高亮、富旺、西山驿、古城、长临河、造甲、双墩、柘塘等13个基层社和28个分销站,6个送货点。

1951年年底,利润积累和接管股金共有33.2万元。
当时,互助社对入股社员供应商品,给以9折至9.5折的价格优惠。
互助社一成立,即为农人推销农副产品,将马集、西山驿一带农人生产的土纱、土布(条格)收进来卖出去。
帮助分散的屯子手工业推销当地产品。
为增援农业,向农人贷放肥料、种子,春放秋收。
开展棉花相信存实事情。
从此,互助社投入市场购销,盘踞屯子商业阵地。
并在梁园、石塘等地,先后组织3次规模较大的物资互换会。
互助社在互换会上组织大购大销,把工业品卖给农人,把农副产品收购进来销往城市。
3次互换会,互助社成交的贸易额达23万多元,占互换会成交总额75.8%。

1952年,互助社进行民主整社,对外清股,对内清资。
年底,全县已有入股社员87672人,股金119216元。
基层社由13个增加到15个。

1954年10月, “肥东县互助总社”更名为“肥东县供销互助社”。
是年,粮食已经实施统购统销,撤消了全县大小集镇上的112家私营粮店(行)。
供销社在边远地区分设68个购销点,承担了粮食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加工,简称“五代”。

1953年至1955年,共收购粮食12509.4万斤,油料2693.2万斤。

1956年,动员互助商店(组)网点下伸,委托小商小贩代购代销。
至此,全县建起16个基层供销社,38个分销站,113个供销部,153个零售点,并设6个批发部,17个农产品采购站。
商业网点,遍布屯子,购销业务,逐渐扩大。
年底,购进总额270万元,比1951年增长9.4倍,发卖总额1817万元,比1951年增长178.1倍。

1958年,国合合并,供销社转为全民所有制商业。

1961年,国合分设,规复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商业,各基层供销社(部)合并为15个核算点,34个分销站,连续开展扩股增股。
同年,全县入股社员达102122人,股金150681元,年终按股息0.21元分红,共分给社员红利32500元,并优惠供应紧张商品。

“文化大革命”中期,再次砍掉集体商业,供销互助社并入国营商业。
粉碎“四人帮后,规复供销社的名称,但商品、资金、劳动人为仍纳入国家操持,职工报酬仍与国营商业相同,利润上交国家,亏损由财政补贴。
1983年,供销社系统实施选举成立新的理事会、监事会,调度基层社的网点,规复它的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巧性,体改后,全县设置8个中央社办事处、57个基层社、14个农副产品收购站、373个废旧物资和畜产品收购门市部、376个屯子代购代销店。
县社下属生资、当地货、棉麻、贸易、物资回收等5个公司并兼管梁园、店埠、撮镇3个轧花厂。
自从实行承包任务制,经营品种由1978年以前几百种增加到3000多种。
1985年,供销社购进总额3324.8万元,比1975年增长397.18%;发卖总额7939.3万元,比1975年增长181.85%,上交税利193.16万元,比1975年增长1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