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15:00旁边,樊某某驾驶小货车自聊城莘县返郓,于鄄城路口下高速,16:20在鄄城高速路口核酸采样点采样,中途未勾留,于17:08返回家中。3月31日6:50驾驶小货车到范县送货,17:30在随官屯路口下高速,并在疫情防控卡点处采集核酸。4月1日06:56樊某某驾驶小货车依次到侯咽集镇梳洗楼村落昊天门市、李集镇大武村落、八里湾村落、侯咽集镇驻地金龙门市、程屯镇肖皮口村落铝合金门市部送货,13:20在潘渡镇福来顺牛肉汤用餐,15:10返回住处。4月2日06:59樊某某驾驶小货车依次到鄄城董口南方家具、什集大江门市、张寨红旗门业送货,中午在车内用餐。14:24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4月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30骑电车到诚信医院做核酸检测,15:02返回家中,后居家未外出。樊某某自述在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在上述韶光、上述地点可能与密切打仗者樊某某有过近间隔打仗者,请立即联系当地村落/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方法。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遮盖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明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候强化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透风,保持安全社交间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涌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奉告14天活动轨迹和打仗史。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6523469
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央 联系电话:0530-6510602
郓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事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