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16时许,蔡某与朋友三人一起到漳州市长泰区找活干。17时许,三人驾车到长泰区马洋溪旅游区某小区门口时,蔡某谎称要找人讨工钱,下车独自进入小区内,从7套屋子里盗走某安装工程做事公司员工放置在上述房间内准备安装的铝材70根及不锈钢条120条,后将上述物品卖给废品回收店,得款公民币520元。
2024年5月9日,蔡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被盗物品已全部被追回并退还给被害人。经漳州市长泰区价格认定中央认定,上述被盗物品代价公民币23700元。
来源:闽南日报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