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收费的类型有哪些?

(一)车位租赁费: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培植单位的车位需交纳的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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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车做事费:指物业管理区域内方案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车位,由物业做事企业供应相应做事需交纳的用度;

(三)车位园地利用费:指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需交纳的用度。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业做事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二、什么情形下可以免收停车费?

(一)住宅小区内临时停放机动车的,未超过二小时的应该免费。

(二)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应急处置、履行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实行公务期间的机动车,以及为业主、物业利用人供应维修、安装和物品配送等做事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费。

(三)普通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培植单位与物业做事企业可以约定免收停车做事费,物业做事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免收车位园地利用费。

(四)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做事企业约定免收停车做事费或车位园地利用费。

三、停车收费的标准如何实行?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做事费、车位园地利用费实施政府辅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

实施市场调节价。

(一)车位租赁费由培植单位收取。
培植单位委托物业

做事企业管理和收取车位租赁费的,应该签订书面委托条约;未签订书面委托条约的,物业做事企业不得收取。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做事费标准,由培植单位

与物业做事企业在政府辅导价范围内约定;其他物业管理区

域的停车做事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

务企业约定。

(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取车位园地利用费的,其具

体收费标准由物业做事企业在政府辅导价范围内确定;其他

物业管理区域收取车位园地利用费的,其收费标准由业主大

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

停车收费无论是实行政府辅导价,还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该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四、停车收费收益归谁?

(一)车位租赁费收益归培植单位;

(二)停车做事费收益归物业做事企业或停车做事公司;

(三)车位园地利用费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五、哪些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和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在方案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园地增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如果商品房发卖条约中约定方案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按照条约约定实行。

六、商住一体住宅的停车位如何划分?

商住一体住宅是指底层为商业,上层为住宅,或者外围沿街为商业,内部为住宅的环境。

从地皮产权角度看,如果商业与住宅利用的是同一宗地皮,按照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轇轕案件详细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地皮,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培植用地利用权(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非共同共有)。

从方案技能标准的角度看,商业用房应按照商业面积配建停车位,标准一样平常为1个车位/100㎡,住宅用房按数量配建停车位,标准一样平常为1.0-1.2个车位/1户,详细标准以批准的总方案平面图为准。
由于方案设计时,并没有将商业用停车位和住宅用停车位分别标注并区分,导致商业用停车位和住宅用停车位的在利用过程中存在冲突。

从物业管理区域的角度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该以培植用地方案容许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根本,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举动步伐设备、社区培植等成分。
分期开拓培植或者两个以上培植单位开拓培植的物业,其配套举动步伐设备是共用的,应该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举动步伐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利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因此,除非配套举动步伐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利用,商住一体的住宅均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

按照公正合理和方便利用的原则,在车位的利用过程中,物业做事企业可以按照方案的车位配建标准,将商业配建的停车位和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划分区域分别管理,实行相应停车收费标准。

七、业主是否可以擅自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

域停放机动车?

不可以。
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的利用,必须经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未经业主大会决定任何人无权擅自停放机动车。
物业做事企业有权采纳方法,管理业主随意停车的行为。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变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变。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业主须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该事先与物业做事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园地。

八、物业公司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增

加车位,并收取车位利用费的,如何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停车位,并收取车位利用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司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属于个人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单位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物业做事企业代收的车位园地利用费如何利用?

《山东省物业做事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举动步伐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园地利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其利用办法和用场;未作决定的,紧张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做事费。
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其收益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做事费。
物业做事企业代为收取、保管前款规定的收益资金的,除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和税费外,不得挪作他用。
管理费的扣除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公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做事企业代为收取的车位园地利用费,应该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进出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公示韶光不得少于一个月。

十、物业做事企业代收的车位园地利用费占为己有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造孽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构成侵略罪。
业主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