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通过抵人为和工程款的办法
购买了儋州市生产资料公司
(以下简称“儋州生资公司”)
开拓的生资花园项目的一套房产
可让他切切没有想到的是
儋州生资公司竟在2017年
又将这套房卖给了其他人并装修入住
严重侵害了他的利益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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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明师长西席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进行了投诉。8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接报赶到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在生资花园现场,明师长西席见告,2012年至2014年,他在儋州市公民中路238号儋州市生产资料公司开拓的生资花园项目卖力技能事情,后由于该项目短缺资金,项目部就通过抵工程款和人为的办法,将2号楼604房抵给了自己。2013年8月11日,他与儋州市生资公司签订了购房条约,条约显示,面积104.9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3800元,按9.5折打算,末了全价计378690元。
明师长西席说,签条约当日,他便通过抵工程款和人为的办法,首付了200000元。2014年1月15日又以同样的办法支付房款100000元。2014年12月5日再次支付房款78000元。
明师长西席称,由于生资花园1号楼、2号楼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开拓商并没有关照他去办理2号楼604房的交卸手续,也没有给他开具购房的国家税务正式发票,只给他开了购房收据。明师长西席曾多次敦促,但儋州生资公司始终没有给他开具税务发票。“在朋友的奉告下,我才知道儋州生资公司于2017年8月把他的房卖给一个姓黄的业主。”明师长西席说。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全的工程技能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履历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利用。未履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利用。
据明师长西席先容
儋州生资花园的房屋
目前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
而业主基本已全部入住
而且还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形
严重地侵害了购房者的权柄
详细情形如何
电话采访到了
儋州生产资料公司吴总经理
吴总经理在接管采访时说,明师长西席在2014年之前签订的购房条约他并不清楚,2017年签订的购房条约基本情形是当时有售楼员说,这套房没有问题,他才具名发卖。后来他理解到,这套屋子是施工方拖欠明师长西席的钱,就用这套房抵给了明师长西席。
随后,还电话采访了儋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的有关卖力人。该卖力人表示,针对儋州生资公司存在涉嫌“一房两卖”的问题,住建部门已接到投诉,决定近期约谈开拓商,就此事让开发商做出回应。此外,该卖力人还建议明师长西席做好通过法律路子维权的思想准备。
关于中美贸易战,这些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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