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周晶晶 通讯员张毅夫 杜业婧)佩戴隐形眼镜既都雅又方便,受到大多数年轻人和学生欢迎。但隐形眼镜属于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东西,一些学校周边售卖的隐形眼镜是否符合规范?学生们“眼睛上的安全”能否得到担保?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查院第四审查部联合未成年人审查部门对辖区部分高校周边15家眼镜店进行实地拜访排查。
根据我国《医疗东西分类目录》及《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隐形眼镜被纳入角膜打仗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东西注册管理,经营企业应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民政府卖力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容许。洪山区审查院审查官在拜访中创造,位于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南门商业街、武汉工程大学北门虎泉街的部分眼镜店存在无容许证发卖隐形眼镜及照顾护士液的情形。
“隐形眼镜的透气透氧度有限,佩戴会对角膜产生压迫,因此纵然是正规隐形眼镜产品也须要遵照产品解释书在专业职员的辅导下进行操作。而佩戴这些不正规路子发卖的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无法保障,随意马虎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及并发症,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康健,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剖析研判,洪山区审查院第四审查部认为该案符合行政公益诉讼备案条件。
为了尽快肃清安全隐患,洪山区审查院联合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督匆匆干系行政机关履职。会上,审查机关建议依法查处个别眼镜店无证经营行为,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同时加大干系法律法规的宣扬力度,勾引企业规范经营。行政机关对审查机关提出的见地表示认可和接管。目前,干系行政机关已对涉事商家进行查处,并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接下来,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隐形眼镜售卖情形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加大对干系经营主体的普法宣扬力度,全面规范辖区隐形眼镜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