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熊振国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道实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管可能影响公道实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变报告规定,遮盖不报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说情打呼唤;违反廉明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道实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事情纪律,违规干预海关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益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事情职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造孽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熊振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损失空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子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明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熊振国开除党籍处罚;经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熊振国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拱北双开折叠门工场_中国宣告丨拱北海关副关长熊振国被双开 折叠门

(编辑:林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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