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铝材贴标变“名牌”被判侵权
中国法院网讯如今,建材市场的商品稂莠不齐,不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环境。某商行为了降落本钱谋取暴利,将假冒铝材贴上标签,摇身一变成“名牌”。近日,该商行因陵犯牌号权被诉至苏州工业园区公民法院。
某商行坐落于园区某大型建材广场,从事钢管、铝材批发零售。由于建材行业竞争激烈,商行老板吴某动了不少脑筋,终极吴某通过老乡先容,得到了一条赢利“捷径”:从老乡处购买低价铝材,贴上“羅普斯金LPSK”牌号出售。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牌号局认定“羅普斯金LPSK”注册牌号为驰名牌号。果不其然,前来购买铝材的顾客都认准了“羅普斯金LPSK”品牌,销路大好,吴某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2017年年底,商行收到了一封来自园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惩罚决定书》。原来,商行在一次交易中,向消费者出售了代价1200元的铝材,经罗普斯金公司现场鉴定,所用标有“羅普斯金LPSK”牌号的铝材并非公司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商行陵犯了罗普斯金公司的注册牌号专用权,对商行作出罚款3500元的行政惩罚。随后,罗普斯金公司就商行的侵权行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讯断商行停滞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丢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某商行的行为随意马虎使干系"大众年夜众对商品来源造成稠浊,构成侵权,商行应该停滞侵害,并承担民事赔偿任务。由于原告罗普斯金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实际丢失,也未能证明商行因侵权所得到的收益,法院依法适用法定赔偿原则,结合涉案注册牌号的有名度、侵权行为性子、被告商行的主不雅观差错等成分,酌定被告商行赔偿15000元。
法官提醒:我国《牌号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做生意标注册人的容许,在同一种商品或做事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牌号,属于牌号侵权行为。企业主、商家在出售干系品牌商品时,一定要先取得牌号注册人的容许,如发生侵权行为,应该立即停滞侵权,并赔偿丢失。对消费者来说,为了担保产品质量而购买名牌产品无可厚非,但最好在专卖店或者其他正规发卖点购买,切实掩护自身的合法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