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非公经济发展”是审查机关热词。
特殊是2016年3月“鄂检十条”、“荆检十二条”出台以来,荆门市掇刀区审查院打出系列“组合拳”,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康健发展成效明显。
从即日起我们推出“做事非公经济在行动”专栏,让您更多理解掇刀审查聚焦非公经济发展热点、破解发展难点的点点滴滴。

如何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荆检十二条”?

荆门铝合金门_2017/3/14206做事非公经济在行动二 防火门

如何结合审查职能担责尽责?

如何营造公正、法治营商环境?

——这些主要问题怎么破?

荆门掇刀审查用实际行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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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非公经济范例案例之二:

对5起盗窃非公企业财物案提起公诉,

7名被告人获刑

案例1

皮某盗窃案:2016年3月,被告人皮某到荆门市某服装厂宿舍,盗窃一部代价3722元苹果6plus手机,2016年9月,掇刀区审查院以涉嫌犯盗窃罪对皮某提起公诉,皮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4000元。

案例2

别某等3人盗窃案:某公司2016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别某、龚某先后3次盗取荆门某公司库房内的代价2万余万元的电力电缆线及通信塑料线后卖给牛某,2016年10月,掇刀区审查院对3名被告提起公诉,龚某、别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10个月,牛某犯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3

李某盗窃案:2016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李某先后3次盗窃荆门某卷闸门厂代价1万余元的铝合金材料、滑槽等,2016年10月,掇刀区审查院以涉嫌犯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惩罚金公民币1.5万元。

案例4

龚某盗窃案:2014年7月,被告人龚某盗窃其打工的荆门高新区某制衣厂代价2480的条记本电脑、相机,2016年4月,掇刀区审查院以涉嫌犯盗窃罪对龚某提起公诉,龚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2000元。

案例5

田某盗窃案:2016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田某先后5次盗窃2个住宅小区培植工地的代价1万余元的电缆头等配电设备,2016年7月,掇刀区审查院以涉嫌犯盗窃罪对田某提起公诉,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1万元。

荆门市掇刀区审查院为落实贯彻“鄂检十条”、“荆检十二条”,从掩护企业形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设立绿色通道,对涉及非公企业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增强事情针对性,看重掩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积极为非公企业挽回经济丢失,努力让非公有制企业在审查机关法律活动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柄能掩护、发展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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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老罗、圈点 审核|圈点

掇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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