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23时19分,大洋派出所大院冲进来1辆皮卡车,驾驶员没熄火就匆忙跳下驾驶室跑进报案大厅。
“警察,我要报警!
我被人陵暴了,你们帮帮我!
”没等他把情形说完,现场警员就上前掌握了他。原来,该男子身上酒气浓郁、加上他驾车前来且感情激动,这些非常情形早已引起现场警员的把稳。
警员掌握该男子后,一边理解“报案”情形,一边通深交警部门到场处理。
经交警初步呼吸检测,该男子呼气酒精含量高达13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经核查,男子周某,安徽籍,32岁,在建德麻车乡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周某称,9日16时许,他走进麻车一家餐馆准备吃晚饭,刚入座就创造了邻桌坐着两位朋友,三人随后一起用饭饮酒,不知不觉中周某喝了近一斤白酒。当日21时许,周某在自己店里与客人发生吵架轇轕,本是一点小事,但酒后的周某冲动之下拨打了110。
然而,报警后周某没等民警来,反而出门了,民警到达后不见报案人只能返回。
周某说,闲逛一圈回店后因没有瞥见民警,他以为民警还没到,就想再打手机报警,却又找不手机,后来不知怎么想的,就独自驾驶皮卡车到派出所报案。
经检测,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周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的刑事惩罚。
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创造,周某并非第一次醉驾。2018年8月12日,周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金华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即这次周某开到派出所报案,属于无证醉驾,且他驾驶的皮卡车不仅没上保险,还过时未检。
“我当时太焦急了,想着到派出所报案,又不是交警队,没想到你们是一家的!
本来借个电话就可以办理的事,现在要在看守所里过春节了。”周某后悔不已。
目前,醉驾的周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详细情形仍在警方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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