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坏账企业仍获银行贷款数千万

长葛市是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北部的一个县级市,天正公司曾经是长葛市重点企业。

长葛门业折叠门_谁在支持长葛不良企业鲸吞国有资产 防火门

工商部门资料显示,天正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金1亿元,紧张从事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和发卖。
而《企业不雅观察报》在采访中创造,该企业在2010年至2017年的8年韶光内,造成多家银行超过3亿元信贷坏账。

干系材料显示,2013年至2015年,工商银行长葛支行共向天正公司发放贷款7笔,总金额高达1.389亿元。
在同一韶光段,该公司还持续得到了当地其他银行信贷支持。

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许昌监管分局的材料显示,在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襄城农商银行为天正公司发放贷款765万元。
此时,该公司总资产为3.699亿元,经营状况良好。

就在天正公司形成1.46亿元贷款后的两个月,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天正公司1.389亿元欠款,以不良贷款的形式,将债权于2015年11月20日转让给华融公司下属企业,协议显示处置率为70.18%。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天正公司在巨额贷款无力偿还的情形下,企业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从3.699亿上升至4.756亿元。

凭着总资产4.756亿元的证明材料,鄢陵农商银行于2015年12月25日,向天正公司发放贷款1500万元。

天正公司财务卖力人杨明生供应的材料显示,此时的天正公司已经停产,生产工人已不再上班。

干系法律人士表示,企业当时的实际情形与贷款证明材料大相径庭,属于范例的骗贷行为。

相较于鄢陵农商银行的“失落误、失落察”,长葛市农商行表现出的“积极”,更令人“匪夷所思”。

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1月4日,长葛市农商行向天正公法律定代表人岳红涛实际掌握的企业——长葛市海航商贸公司发放3笔贷款,分别为1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
这3笔贷款均由天正公司作为包管。

2016年10月17日,天正公司财务卖力人杨明生向长葛市农商行贷款2400万元,用场为过渡贷款,该笔贷款发放后用于归还借款人长葛海航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7月29日至2016年7月29日)本金2000万元、利息206.77万元,余下的193.32万元用于归还杨明生过渡贷款利息。

2016年11月4日,长葛农商行对岳洪涛实际掌握的企业许昌鸿东纺织有限公司、长葛市海航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发放贷款400万元和2000万元,两笔贷款共计240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人杨明生过渡贷款2400万元,包管办法为抵押天正公司的制板设备。

除此之外,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的同一期间,长葛市农商银行向岳红涛名下另一家企业许昌市鸿东纺织有限公司发放两笔贷款,分别为1000万元、400万元。
贷款包管仍旧是天正公司。

一番闪转腾挪,天正公司的包管资金,流向法人岳洪涛掌握的其他公司,也为天正公司破产埋下伏笔。

除对企业放贷外,各大银行对天正公法律人代表岳红涛的个人放贷也是前仆后继。

2017年2月,长葛市农商行向岳红涛个人发放贷款300万元后,中原银行、洛阳银行、民生银行等“接力放款”。
中原银行对其贷款300万元,在形成不良后对有关客户经理和部门紧张卖力人进行了任务认定和深究。

洛阳银行亦对经手的客户经理和部门卖力人进行了经济惩罚。
而民生银行2016年则将两笔可疑类贷款的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由华融资产行使债权。

“天正公司于2015年10月后企业经营状态正式变为‘停产’。
”天正公司股东杨建成接管《企业不雅观察报》采访时提出质疑:一家停产的企业,如何通过层层审批,拿到了多家银行巨额贷款?

破产程序存在多重违法行为

据天正公司股东杨建成先容,2015年10月,在天正公司“停业”后,轰鸣的车间并没有停歇下来,而是连续从事与之前完备相同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业务,但门口的企业名字已被改换成“长葛市三禾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禾木业)和“长葛市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树林)。

根据工商部门资料显示,三禾木业和红树林在股权关系上看不出任何与天正公司的关联,但工商资料中两家公司办公注册地均为天正公司原址。

两家公司在关键职员上亦与天正公司存在重合,例如,三禾木业法定代表人杨志立现为红树林发卖经理,原天正公司保卫科科长胡方召现为红树林法定代表人,原天正公司司帐张玉萍现为红树林监事。

在天正公司的企业原址,运送木材的货车每天相继而来。
根据一份电力局材料显示,红树林公司在2019年以来每月电费均匀高达260万元。

2018年3月10日,由甲方(出租方)长葛市天正公司,乙方(转租方)长葛市三禾木业有限公司和丙方(受让方)长葛市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一份财产租赁条约转让协议显示:2016年3月16日,甲乙双方签订《财产租赁条约》,甲方将企业自身资产租赁给乙方利用,现乙方将租赁条约中的权利和责任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取代乙方继受让条约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同时保留甲乙双方租赁条约履行,租赁日期不变,即自2018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止。
财产年租金变更为150万元。

据当地媒体宣布:2006年红树林木业创办,2014年红树林木业开始安装来自德国新贝尔康公司的第一批智能化生产线;2015年初,智能化生产线安装完成。
2016年5月31日,总投入4亿元的设备调试完成,正式投产。
由此,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一跃成为河南第二大板材生产企业,技能实力直逼全国同行业顶级水平。

然而,事实或许并非如此。

《企业不雅观察报》通过工商系统创造,长葛市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18年4月17日,注书籍钱1000万元,注册地址在长葛市长社办杨寨村落

据知情人士透露,天正公司实际掌握人岳红涛此前曾阐明,重新注册公司进行经营生产,是为“躲避银行债务”。

在将生产经营转移至两家新公司后,岳红涛开始启动天正公司的破产程序,试图金蝉脱壳等手段甩掉超3亿元的债务,达到其假破产、真骗贷的目的。

在实际履行中,天正公司启动破产清算,是由于给河南方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鼎公司)487万元借款作包管而引火烧身。

因方鼎公司无法按时还款,出借人张洪涛将包管方——天正公司诉至法院,许昌市中级公民法院(2014)许民初字第16号民事讯断、河南省高等公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279号民事讯断,共同确认天正公司应偿付申请人张洪涛公民币487万元及利息。

申请人张洪涛向许昌市中级公民法院申请逼迫实行,2015年许昌中级公民法院实行局做出(2015)许法执决字52号决定书,以天正公司不能了债到期债务为由,将天正公司移送许昌中级公民法院破产庭进行破产清算。

2018年10月16日,河南省高等公民法院赞许将该案移交长葛市公民法院审理;同年11月8日,许昌市中级公民法院作出裁定,正式移送长葛市公民法院。

2019年5月6日,长葛市公民法院作出(2019)豫1082破申2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长葛市天正制板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19年5月6日作出(2019)豫1082破申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德典状师事务所和许昌博远司帐师事务所担当联合管理人。

2019年5月6日,长葛市公民法院裁定天正公司破产清算。

“该当对天正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以及债权确认情形,避免天正公司实际掌握人岳红涛转移资产,故意躲避债务。
”天正公司股东杨建成说,至今一年过去了,他们多次找长葛市公民法院破产庭和天正公司破产管理人,哀求,查清天正公司在破产过程中存在的造假问题,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尽可能将干系单位及股东丢失降至最低。

对天正公司的股权和债务问题,《企业不雅观察报》在采访天正公司实际掌握人岳红涛时,他表示,自己对股权债务都不清楚,是法院在进行一系列程序操作。

2019年12月2日,天正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河南德典状师事务所门口,张贴一份天正公司预重整投资招募公告。
该公告中显示:管理人已基本完整天正公司的资产评估及债权认定,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公告第二项企业资产评估状况显示,鉴于天正公司的生产设备正常生产利用,且紧张设备为德国制造,天正公司资产评估的市场代价约为2亿元(详细数值以天正公司评估报告为准)。
投资人招募报名截止韶光为2019年12月29日。

公告第五项投资人的选人第一条显示: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领取天正公司简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解释、债务偿还及投资的基本哀求,并可实地稽核,管理人予以合营。

股东杨建成等人看到投资人招募公告,随即向管理人申请查看天正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管理人以各种借口不予出示。

无奈之下,杨建成向长葛市公民法院破产庭反响管理人不合营出示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报告问题。
长葛市公民法院却以各种情由将问题再推向破产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天正公司破产案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至今,天正公司破产管理人在这次破产重整中,涉及的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债权确认、重整操持草案的表决、新投资人的选定与操作等多方面,都没有履行任何详细流程,而直接发布公告招募预重整投资人。

因此,作为天正公司股东确当事人杨建成认为,长葛市公民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对天正公司破产案的做法,存在范例的程序颠倒,破产程序明显违法。

“如果破产管理人在没有对天正公司作出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报告、债权确认的情形下,就对外发布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确实属于程序违法。
”5月13日,长葛市公民法院分管破产庭事情的副院长陈根堂,在接待杨建成等人反响问题时如是表示。

5月14日,长葛市公民法院破产庭的庭长徐国辉在法院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杨建成等人时表示,天正公司破产案有破产管理人许昌博远司帐师事务所和河南德典状师事务所两家担当。

从2019年5月6日长葛法院裁定破产,破产管理人便参与开展事情,为了保障广大债权人利益,法院和破产管理做了很多事情,之前对外发布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是为了找到得当的投资人对天正公司进行投资重整盘活企业,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破产管理人之一,许昌博远司帐师事务所主任贾发亮表示,天正公司的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报告、债权确认之以是没有做出来,是想等新的投资人进入,根据投资人进驻后的情形再对天正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和财务审计。

除此外,还缘于天正公法律人岳红涛不合营事情,天正公司至今没有供应财务报表资料,与三禾木业、红树林的关系理不清楚。

2390万元地皮出让金至今是白条

除多重违法破产外,天正公司还有2390万元地皮出让金未付,至今仍是白条。

2014年,天正公司在长葛市杨寨村落征地215亩,征地补偿款每亩50500元。
杨寨村落的原支部布告常俊伟见告,天正公司一贯未支付征地补偿款,仅仅给村落民支付了利息。

在长葛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地皮利用股股长刘军亮接管《企业不雅观察报》采访时表示,天正公司的地皮出让金共计3390万元,目前仅仅只交了1000万元担保金,别的所欠2390万元,天正公司打了张白条。

“韶光长了,记不清了。
”对付天正公司地皮出让金打白条的问题,天正公司实际掌握人岳红涛如是表示。

根据地皮资源干系法规,未缴纳地皮出让金是不可能取得地皮利用证的,由于缴纳地皮出让金是办理地皮利用手续的前置条件。
而天正公司以一纸白条就替代2390万巨额地皮出让金,取得地皮利用证。

“没有幕后黑手干预,谁会相信长葛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不惜渎职,也要以白条为天正制板办理地皮证呢?”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如是表示。

许昌博远司帐师事务所贾发亮说,当时天正公司给长葛自然资源和方案局打一张欠条办出地皮证后,又将地皮抵押给银行贷款了。

“长葛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说要解除与天正公司的地皮出让条约收回地皮,现在天正公司破产了,我们作为管理人肯定不会赞许长葛自然资源和方案局解除与天正公司的地皮出让条约,我们要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利益。
”贾发亮接管《企业不雅观察报》采访时表示。

《企业不雅观察报》在采访中创造,天正公司新厂区215亩地皮,是在2014年通过长葛市公民政府公开挂牌出让的国有地皮。
那么天正公司为什么会在2013年就已经取得该块地皮的利用权且已办理地皮利用证?天正公司是通过何种办法取得了原来属于集体地皮性子的国有地皮利用证?这背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法学专家:重整企业不是唐僧肉

中国公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破产法》起草事情组成员、最高公民法院《企业破产法》法律阐明起草组顾问王欣新接管采访时说,评价一个企业是否具有重整挽救的希望和代价、应否进行重整程序的一个主要成分,便是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情形。
要厘清资产与负债情形就须要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并通过债权确认程序确认债权,然后才可能决定如何制订重整操持,引入投资人的条件,哪些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享有多少表决权等主要事变,进而对重整操持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终极实现重整挽救企业的目的。

他说,在天正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也没有见到债权人会议作出不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决议(在重整案件中如果债权人会议作出此类决议,重整事情是根本无法进行的),这是不符合破产案件正常办理程序的。

常日,不进行财务审计就无法查明企业的司帐事情是否符合司帐制度,企业内掌握度是否健全,有无造孽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等问题,无法对企业的财务进出、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作出准确、客不雅观的评价,也就难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等短长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权柄。
不进行资产评估,就无法节制公司资产的代价,连与投资人进行会谈的根本都没有,更无法订定重整操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就任后必须尽快完成对债权人报告债权的审查事情,并应该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短长关系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进行核查。

本案中未见到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查事情后应该制订的债权表,以及召开核查债权的债权人会议的资料。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无异议的,由公民法院裁定确认。
”但至今既未见到长葛市公民法院对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事情的监督和督匆匆,也未见到法院依法出具对债权表的确认裁定。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等各方短长关系当事人在重整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监督权等权利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多少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颠末议定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
管理人无正当情由不予供应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民法院作出决定;公民法院应该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但管理人对本案短长关系人的知情权并没有予以保障,法院也没有尽到监督改正职责。

据《企业不雅观察报》调查,管理人对天正公司至今未作出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报告、未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未提请长葛法院作出对债权表的确认裁定。
如果这些事实属实,则管理人的事情很多与法律规定不符合,存在可能危害债权人、债务人与出资人权利的问题,法院理应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撤换管理人。
如果法院明知管理人存在违法违规操作不去监督纠正,就可能构成渎职,须要承担相应法律任务。

此外,天正公司的破产案件已经被法院受理的情形下,根本不再适用所谓预重整程序的问题。
预重整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由企业通过与短长关系人的协商自行进行的挽救活动。
所谓“预”字强调的便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前的期间内预前辈行的事情。
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如果企业仍有重整的可能,应该由债权人、债务人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将原已受理的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但绝不能转入预重整程序,这种做法是缺点的。

王欣新说,企业破产案件中,重整企业身上原谅着各方短长关系人的共同利益,不是任由他人造孽打劫的唐僧肉,破产重整是在挽救企业根本上实现各方利益多赢的制度,是保护而不是危害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各方短长关系人利益的法律制度。
只有遵照这一基本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才能实现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