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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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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

方案红线范围内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方案的关照

洛政办〔2022〕72号

西工、老城区公民政府,市公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方案红线范围内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负责遵照履行。

2022年9月16日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方案红线

范围内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培植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家当新地标,市政府决定履行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培植项目。
为了掩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柄,依据国务院《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关照》(建房〔2011〕77号)、《洛阳市公民政府关于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见地》(洛政〔2019〕26号)精神及干系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形,制订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方案红线范围内国有地皮上的房屋。
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方案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二、征收原则

(一)武断贯彻实行“依法依规、公开公道、和谐安全”的事情哀求。

(二)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政谋划定标准实行,确保被征收人安置后居住面积不减少,居住环境有效改进。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谋划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施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

(四)本次征收国有地皮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办法,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地皮利用权同时收回。

三、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子的认定

(一)权属认定。
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地皮利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对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住房和城乡培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

(二)面积认定。
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地皮利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若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市住房和城乡培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面积为准。

(三)性子认定。
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地皮利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性子为准,对房屋的性子存在异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培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性子为准。

(四)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的认定。
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代价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需自行拆除且不予补偿。
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存在异议的由市自然资源和方案部门调查认定。

四、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一)房屋产权调换。
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

套内建筑面积调换: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均按市场评估价打算,结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款。

公摊面积调换:征收人免收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安置房款=[安置房套内面积÷(1-公摊率)]×安置房评估单价;公摊率=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房屋主体补偿。
房屋主体的补偿代价按分户评估价打算(详细数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总额按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打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举动步伐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分两种办法,由被征收人任选其一,做出选择后不得变动。
一是按照《洛阳市公民政府关于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见地》(洛政〔2019〕26号)实行;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打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每12个月发放一次。
超过36个月的按双倍支付。
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办理完房屋交卸手续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

(3)迁居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迁居补助费不敷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共补助两次。

(4)被征收房屋有市政集中供热举动步伐且正常利用的,过渡期内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5)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且正常利用的,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打算,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一次性补助36个月,不敷51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打算。

4.迁居褒奖

(1)对定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比武续的,给予每户30000元的褒奖,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褒奖。

(2)对过时未签订补偿协议或签订补偿协议但未按约定期限迁居的,每拖延5天,核减被征收人迁居褒奖5000元,至迁居褒奖扣减完为止。

(二)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 房屋主体补偿。
房屋主体的补偿代价按分户评估价打算(详细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打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举动步伐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同房屋产权调换的干系标准同等。

(2)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打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3)迁居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迁居补助费不敷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同房屋产权调换的干系标准同等。

4.迁居褒奖同房屋产权调换的干系标准同等。

五、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全部实施货币补偿。

(一)房屋主体补偿。
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评估价打算(详细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购房补助。
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三)房屋的附属举动步伐及装饰装修补偿。
参照《洛阳市公民政府关于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见地》(洛政〔2019〕26号)的标准实行,分外情形由评估机构对装饰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停产停业丢失补偿。
参照《河南省公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履行<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多少规定的关照》(豫政〔2012〕39号)精神,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业务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被征收房屋,以近3年纳税登记证明推算的月均匀利润为标准补偿,商业、做事性行业补偿期限为5个月,工业生产行业补偿期限为8个月。

(五)迁居费。
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分外情形另行协商。

六、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

1. 安置房挑选办法: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比武续的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

2. 安置房挑选面积的范围:被征收人挑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对等或附近面积的安置房。

七、安置房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

(一)安置房位置及面积。
安置房统一培植,待发布征收决定时一并公布其位置和户型面积。

(二)安置房交房标准。
安置房培植符合国家建筑技能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1. 入户防盗门、户内普通木制门、塑钢窗。

2. 客厅、餐厅、寝室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普通乳胶漆。

3.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墙面普通瓷砖饰面到顶;卫生间配普通座便器、面盆。

4. 电梯直接到层,给排水、供电、暖气、燃气举动步伐配套,一户一表。

5. 照明配置为节能灯。

6.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到户。

如被征收人考虑自行装修须要,哀求毛墙毛地的,可在挑选安置房时书面提出不须要供应的部分,征收人不再给予补偿。

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养活职员住房保障和照顾方法

对征收范围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养活职员标准且仅有一套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给予住房保障和照顾。

1.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敷51平方米且人均不敷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安置,51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敷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安置,68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

2.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敷51平方米且人均不敷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给予补偿;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敷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给予补偿。

九、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

(一)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谋划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干系法律法规实行。

(二)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契税减免政策按照干系法律法规实行。

(三)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结转按照省、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等部门干系规定实行。

十、附则

(一)被征收人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责任,经催告后拒不履行,市、县级公民政府可以作出哀求实在行协议的书面决定。
被征收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市、县级公民政府可以向公民法院申请逼迫实行。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公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限定的期限内未迁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市、县级公民政府可依法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

(三)实施有奖举报。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补偿标准不一致等违法违纪征象的,一经查实严明处理,举报人可得到一定的褒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省、市干系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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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

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履行办法的关照

洛政办〔2022〕74号

各县区公民政府,市公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履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负责遵照实行。

2022年9月30日

洛阳市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履行办法

为妥善办理我市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集中培植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问题,保障“村落改居”居民的合法权柄,根据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契税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事情的见地》(国发〔2013〕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关照》(财税〔2013〕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履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各城市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和干系部门要坚持“以公民为中央”的发展思想,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惠民利民”的原则,妥善办理中央城区集体地皮上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问题。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是指在中央城区范围内集体地皮及其地上的房屋征收后,集中培植的村落民安置小区。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9月1日前被县级及以受骗局征收、征用后重新培植安置房的项目。

三、办理方法

(一)地皮出让金补缴办法。
由各城市区卖力逐项目对照与群众签定的《征迁安置协议》有关约定,理清承担地皮出让金的任务主体。
对政府(含政府组成部门或市区政府100%控股的国有平台公司)主导履行的安置房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安置房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住宅分摊地皮部分统一按现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20%的3%核算补缴地皮出让金;对开拓企业主导履行的安置房项目,督匆匆开拓企业以项目开工韶光评估地价尽快补缴地皮出让金。
地皮出让金缴纳到位后,按照程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办法。
《征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维修基金缴纳主体的安置房项目按照约定实行;没有约定房屋维修基金缴纳主体的由所在城市区政府卖力。
若城市区政府暂时不具备缴纳条件的,由城市区政府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做事中央出具书面承诺,不再缴纳维修基金,今后安置房的维修事情由本辖区政府卖力。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做事中央依据城市区政府供应的名单完善房屋维修基金手续,并合营做好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事情。

(三)多套安置房的认定。
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对户主名下的多套安置房房产进行分户时,可凭有效法律证明(公证书或村落委会出具的干系证明并经街道办事处确认的书面材料)对户主名下的多套安置房房产进行分割,参与分割的职员必须为户主的嫡系支属(配偶或子女)。
产权单位、安置单位与分户后的终极权利人重新签订安置协议,并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做事中央办理交易备案。
户主及其嫡系支属名下无商品房的,同一《征迁安置协议》安置多套房屋的均按“首套房”认定;户主及其嫡系支属名下有商品房的,按《征迁安置协议》签订韶光和购买商品房条约韶光先后顺序进行房产“套次”认定,同一《征迁安置协议》安置多套房屋的,按照“一套”进行认定。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做事中央、市不动产登记中央按辖区政府供应的干系证明材料备案后,分别将排序信息供应给税务部门。
在办理过程中,如涌现将安置房认定为首套房,导致房产套次顺序改变,但户主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享受过“首套房”、“二套房”税收减免的,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四)房产契税的计税依据。
各城市区与群众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已明确安置房价格,且安置价格不超过每平方米1000元的,按协议明确的价格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征迁安置协议》明确安置房价格超过每平方米1000元的,仍按明确的价格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超过部分按照应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征迁安置协议》中未明确安置房价格的,以协议签署时同期《洛阳市国家培植征网络体地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平房、楼房”的补偿标准范围,作为缴纳契税的基本计税依据;其补偿标准的详细价格(上、下限)由各城市区政府以书面形式明确后,作为缴纳契税的终极计税依据。

四、办理流程

安置房办证采纳“部门协作、集中受理、批量办理”的办法。
详细流程如下:

(一)以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或小区为单位,由辖区政府与辖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指定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代办单位,卖力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包括填制《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流转明细表》、办理条约备案、税费集中代缴等事变。
由代办单位指定代办人,代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办理契税缴纳等事变。

(二)代办单位填写《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流转明细表》,并由购房人具名确认后,转至辖区政府和辖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确认无误后,转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做事中央、市不动产登记中央逐一对购房人(含家庭成员)房屋套次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查询结果转交税务部门进行税款核算。

(三)由代办单位对照《中央城区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流转明细表》进行税费集中代缴。

(四)上述流程完成后,由代办单位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手续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五、干系哀求

本履行办法由市棚户区改造事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卖力统筹折衷,市税务、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干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合营落实。
各城市区政府负主体任务,要做好政策宣扬、信息公开等事情,办理过程要主动接管群众监督。

凡经辖区政府确认且享受办证优惠政策的城中村落改造安置房项目,由辖区政府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央出具项目名单,在办理完备产权不动产权证书时,须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标记:“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确需在5年内交易的,不得转让他人,由该房产所在村落集体优先购买”。

中央城区培植用地范围外的行政村落和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实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主要快让更多人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