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威海瑞昇义康医疗东西有限公司发卖陵犯“飘安”注册牌号专用权口罩

威海瑞昇义康医疗东西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购进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印有“飘安”注册牌号的“一次性利用口罩”500包共计10000个,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卖。
经鉴定,其发卖的“飘安”一次性利用口罩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属于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商品。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5万元的行政惩罚。

河南裕鑫隐形折叠门_文登区曝光一批防疫用品食物药品违法违规范例案件 玻璃门

02.威海市仁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办法明码标价案

2020年1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司法职员对威海市仁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大店履行现场检讨,创造当事人发卖口罩未标明价格;2020年2月2日,司法职员在对威海市仁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成店现场检讨中,创造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03.威海市文登区裕鑫医疗器材店不标明价格案

2020年1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司法职员对威海市文登区裕鑫医疗器材店发卖口罩的情形履行现场检讨,创造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卖三款口罩商品:耐斯安折叠式防护口罩、保为康国标过滤式防尘口罩、3M9002口罩,均未标明价格。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04.文登佰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文登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接到37名群众举报,称文登佰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万元的行政惩罚。

05.威海于氏胖子龙虾餐饮有限公司擅自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味极鲜酱油案

2020年2月13日,司法职员依法对威海于氏胖子龙虾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讨,在后厨加工间创造存有味极鲜酱油(酿造酱油)约5升,未见标注生产日期。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味极鲜酱油5升;罚款2.5万元。

06.文登市俏丽华蛋糕城利用过期食品质料加工食品案

2020年2月17日,司法职员依法对文登市俏丽华蛋糕城进行现场检讨,创造操作间正在利用的食品质料“熊猫牌调制加糖炼乳”已经超过保质期。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熊猫牌调制加糖炼乳”18瓶、“可丝达MPCN馅料”3袋;罚款5万元。

07. 文登区瑞涛超市(丁永涛)擅自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入口预包装食品案

2020年2月2日,司法职员依法对文登区瑞涛超市进行检讨,现场创造其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收银台对面北侧存有未标注中文标签标识的预包装入口食品13盒。
《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未标注中文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雪球巧克力小礼盒13盒、罚款1.5万元。

(来源: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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