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征集我省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定和隐形壁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方面: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定、成本限定、资质限定等不合理限定性条款,造成准入门槛变相提高或 " 隐形门 ",影响企业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准入前置程序或要件,造成准入本钱增加。
本次征集的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方法,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同时,反响的问题线索应该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定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供应有关佐证材料。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或其他市场主体均可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将有关问题等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办法反响给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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