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晚8时许,郑军喝了酒后,由朋友护送回其租住房屋。但他创造家门被女友反锁,郑军多次考试测验开门未果,在门外喊女友开门也遭拒。随后,68岁的邻居张兰从自家屋内出来,问发生什么事情,双方互换了几句后,张兰回到自己的房内。
郑军创造,张兰的寝室窗户与他的出租屋阳台仅间隔1米旁边,便进入张兰寝室,欲从窗户爬往自家阳台,但因左脚受伤等缘故原由没有成功。
当晚9时许,张兰从自己寝室的窗户爬往郑军家的阳台,在此过程中坠楼身亡。
事后,张兰家属将郑军告上法庭。原告认为,张兰是为了郑军干系权柄导致的去世亡,受益人郑军应适当赔偿。诉讼中,原告要求法庭判被告赔偿去世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干系用度34万多元。
郑军在法庭辩称,当天他在朋友家吃晚饭,回家时超过八点了,女友把门锁住,他没有钥匙,张兰就出来试图帮他开门,开了十几分钟都没有打开。后来张兰说,两家相距那么近,从她家窗户爬过去就能把门打开了。“本来我是想自己爬的,她说我脚未便利,还是她方便一点。是张兰坚持要自己爬,我没有哀求她爬窗户。”
郑军还称,事发后由于张兰支属称,他不赔偿就不将去世者下葬,他只好和对方签订承诺书,先预支经济补偿款6万元,待丧葬事宜处理完毕再协商剩余事情。他签订承诺书后就开始借钱,已向对方支付3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张兰在美意帮助被告郑军的行为过程中而坠楼身亡,对张兰乐于助人的行为予以肯定。张兰的去世亡造成丢失合计74万余元。由于本案中张兰、被告郑军对危害的发生都没有差错,由双方分担丢失,根据本案实际情形,酌定由被告郑军补偿原告支属丢失9万元,扣除已支付的3万元,被告郑军尚应支付6万元。
(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纵目新闻 赵德龙
来源: 景德镇南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