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钟明损失空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不雅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变,在干部任命、岗位调度、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做事工具钱款;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造孽收受巨额财物。
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明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性子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明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明开除党籍处罚;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潮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钟明简历
钟明,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蕉岭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事情,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任省农科院良种苗木繁育中央副总经理
2008年3月任河源市新丰江供水工程办主任
2008年4月任河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新丰江供水工程办主任
2008年10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副布告
2009年1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副布告、县长
2012年3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布告
2012年4月任河源市连平县委布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9月任潮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布告、局长
2020年12月被免去潮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布告、局长职务
编辑 陈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