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18年10月间,六旬老人周某多次到武夷山市一大略单纯活动楼房内,将4台电脑显示器、1台空调内外机、5扇铁皮门、6根铁杆、电线、铝合金边框等物品盗走,卖给收废品的人,获利600元。
周某到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20000元并取得其包涵。

武夷山市审查院认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主不雅观恶性不大,且具有初犯、坦白、赔偿和包涵等情节,根据干系法律,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武夷山铝合金门_武夷山市审查院依法不起诉一路白叟偷窃案 玻璃门

(王焕娟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