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4日下午,通榆县公安局八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冯某报警称:自己是做门窗买卖批发的,近期摆在仓库门前的门窗接连被盗。警情便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副所长汤佳伟、民警李昊立即赶往案创造场开展拜访调查。办案民警通过排查蹲守,拜访废品收购站及玻璃回收站,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姜某,并于报案当晚将再次作案的姜某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姜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趁商铺早上和中午无人扼守之时盗取货色,后利用电动三轮车将赃物运到废品收购站卖出获取钱财。于11月15日至12月04日期间,对报案人的商铺履行盗窃共12起,盗窃塑钢窗15扇、防盗门2扇、合成玻璃19块、铁架子2个,自行车1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刑事逼迫方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通榆公安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