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护国法律所在抵牾轇轕排查时,创造一起因院坝“过路”引起的轇轕,通过上门普法,及时化解,避免了抵牾的激化。
纳溪区护国镇龙沟村落韩某,在今年建房后,对院坝进行了硬化改造,为院坝右侧安装铝合金门,本社孔某等4户的出脚路需经由韩某院坝,韩某因与孔某等4户过往轇轕,便在铝合金门上锁,阻挡孔某等便利通畅,双方抵牾日渐激化。
纳溪区护国法律所理解到该轇轕后,与龙沟村落村落委会,及时上门,理解多方诉求,从《民法典》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联络互助、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悉心普法。终极5户当事人达成同等,铝合金门不再上锁,打消了妨碍,保障了多方权柄。
文/图:刘晓邦
编辑:聂姚
审核:冯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