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受雇于唐某,在净月区某从事楼体铝架、铝板制作及安装事情,事情任务完成后,尚有部分劳务费未获取,该劳务费经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长春净月高新技能家当开拓区公民法院,哀求法院判令唐某立即向其支付劳务费211748元及利息。
案件由净月法院速裁审判团队承办,因原告持有被告亲自书写的借字,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切充分,速裁法官依据案件实际情形适用大略单纯程序迅速展开审理。
从备案到结案,短短24天内,诉讼保全、取证调证、证据交流等环节一气呵成,被告终极履行责任,原告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院以速裁办法审理案件并不罕见,法官办理这类案件时绝非仅仅追求速率,其核心还在于让公民群众满意,以最迅速的办法让双方当事人定纷止争。自净月法院速裁团队组建以来,始终保持高速高效办案的节奏,武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存心谛听群众诉求,用情关怀群众难处,用力办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匆匆进公民群众的法律知足感和得到感。
今后,净月法院将连续利用好速裁审判高效便捷的特点,以更加武断的信念,更加高效的做事,打通审理“快车道”,跑出正义“加速度”,为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