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4月22号晚上10点旁边,夹江县公安局吴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金牛河造孽电鱼。
随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挡获造孽电鱼职员易某、王某、黄某三人,并依法收缴电捕鱼器、捞网和胶桶等电鱼工具,以及野生鲫鱼、乌鱼、杂鱼等140多条。
禁渔期内,采取电捕的办法捕鱼,这样的行为严重违法,民警立即对三人展开调查。
夹江县公安局吴场派出所副所长 刘远超:“三人都是附近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人,在附近三洞镇和吴场镇栽种折耳根,当天为了图好玩,就找了电鱼工具下河电鱼”。
不过,在禁渔期内利用禁用工具造孽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得知后果后,三人在看守所内后悔万分,有人乃至流下了仇恨的泪水。
嫌疑人 王某:“任何犯法的事情都不做,我非常后悔,但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电鱼对生态环境的毁坏是毁灭性的,会使鱼类繁殖能力、鱼苗质量、存活率大大低落。奉劝还有电鱼想法的人,该罢手了,千万别触碰法律的红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通报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缺点或陵犯了您的合法权柄,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