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九银十”招聘旺季,多位应聘者反响自己碰着了越来越多的“看不见的门”。据求职者透露,现在的就业歧视越来越奇特,有的公司在招聘时提出,此前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应聘者不予录取;还有的公司在招聘时提出,应聘者名下不得有超过10万元以上的贷款。就业歧视让很多有能力的应聘者望而生畏,他们在就业之路上遭遇了“隐形门”“玻璃门”和“旋转门”,这些门看似能过,而真的想过期却毫无例外地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障碍。 (9月19日《今》)
在求职的道路上,不少应聘者创造,除了能力、学历、履历等常见的衡量标准外,还有一些看不见的“隐形门”在阻碍着他们的步伐。这些“隐形门”形式多样,有的因劳动仲裁经历被拒之门外,有的因名下有贷款而遭遇减分,更有甚者,在一些奇葩招聘中,求职者还需“付费上班”。这些征象不仅危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柄,也扰乱了公正竞争的就业市场秩序。
就业是民生之本,公恰是就业的基石。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都是对公正原则的践踏。劳动仲裁本是劳动者掩护自身权柄的正当手段,却成为某些企业拒录的“污点”,这无疑是对劳动者维权行为的打击和压制。而名下有贷款成为求职的减分项,更是对个人经济状况的过度干涉和不合理限定。至于“付费上班”,则完备背离了劳动关系的实质。
这些“隐形门”的存在,不仅阻碍了求职者的个体发展,也影响了全体社会的就业环境和人才流动。当有能力、有潜力的求职者由于各类歧视而被拒之门外时,社会的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无疑会受到影响。长期下去,不仅会危害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制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
因此,拆除这些“隐形门”势在必行。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就业歧视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干系法律法规,为求职者供应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企业也答允担起社会任务,摒弃不合理的招聘标准,树立公正、公道的用人导向。此外,社会各界也应共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求职者都能在公正的竞争环境中展现自我、实现代价。
当然,求职者自身也要积极应对就业歧视征象。在碰着不公时,要勇于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通过法律路子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本色,以更加精良的表现来回应那些无理的歧视和偏见。
就业市场是一个繁芜的生态系统,须要政府、企业、社会以及求职者自身的共同努力来掩护其公正与高效。只有当我们携手拆除这些阻碍求职路的“隐形门”,才能让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让社会的人才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利用。(济南日报 作者:王琦)